西元 2011 将尽,写文章的人在网上的帐户岁数自动更新至 35,无法再说生日未到那种屁话。四舍五入即踏入不惑之年,想来常有感而发也是情有可原。
最近老是想着人的劳碌是为啥子的事,这篇文章已酝酿多时。说到底,生活压力如此逼人,马路如此阻塞,孩子又那么顽皮,我们这些凡夫俗子也不是铁打的,有些事就算嘴里不说,心里还是会想。诸如打拼是为了何物之事,常为半夜乍醒之因由,奈何人无法不睡觉,所以就难以避免地,偶有受此煎熬。
能够清清楚楚地过接下来的日子,心无旁骛,目标明确,不为身边琐碎事务所牵引,身上不缺钱,生病不用孩儿来操心,那该有多好啊。因为老来无所事事,郁郁度日之下,恐怕也会走到“操心孩儿及孩儿的孩儿” 这条歪道上去。有鉴于此,不得不时时刻刻自我警惕一番,所谓老之将至,必定要有自己的空间,具备一些自我消遣(当然,还包括消遣自己)的能力与方向,即使力不足,还得是心有余的。
走笔至此,猛然觉悟。以上看法原创性欠奉,实为拾人齿慧之举。终归是因为念书至走火入魔,一不小心就把他人之言语转化成个人行事之准则,进而津津乐道自以为是,实在是罪过,所以好歹要说个出处,免得贻笑大方。
我想说说老头子Bertrand Russell 那篇 How to Grow Old。罗素是学人,诺贝尔文学奖都拿了。尽管他的后辈如 Wittgenstein 不屑他写这些杂文,说这是他此举有商业化之嫌疑,却无损后人争相传阅。说是争相传阅,也是个权宜的说法而已。这个年头,你可以说“争相”下载韩剧、“争相”漏液排队买IPhone、在网上“争相”批评艺人私生活等等,但“争相传阅”就有与现实不符及夸大其词的嫌疑。姑且说成是经典嘛,却又是“天涯无处不经典,最重要大家给脸”的时代。常人都爱往自个儿脸上贴金,也多有大惊小怪的陋习,所以街头巷尾都是大师,如果罗素泉下有知,也会划清界限,不来沾这趟浑水的。
个人以为,在阅读道上,读者与书写者应该身处同一平台,像老朋友摆龙门阵,侃侃而谈,互有千秋,时有不置可否,偶有拍案叫好,那才有趣,才不会酸气四溢。万一读的人自贬身份,将作者摆上神台供奉起来,低三下四地,不再有怀疑,学与问都仿如一潭死水,个人以为是无趣至极的事。
可略举一些杂例引证。
就像近日追看波兰导演 Krzysztof Kieslowski 的作品,惊艳于他的法国三部曲 Blue,White,Red ,却又很“开心"在一篇侯孝贤及朱天文的访谈中看到朱天文并不喜欢这些电影,觉得它们不到味,将法国给拍得“气息叫人鸡皮疙瘩”。天文挫了在我心目中 Kieslowski 的锐气,也拉下了她自己在我心目中的地位。长久以来,她那本《荒人手记》及那些侯孝贤电影剧本,光芒绚丽得令人无法逼视。拜她这几句品评 Kieslowski 的话,这些摄人光芒快速锐减,讨论平台嗖的一声凭空出现,因为她将自己曝露在非熟悉环境下,耿直地说出了一些也许并非那么能够经得起反复推敲的看法,而这些看法又与我相违的时候,天文这是就变成了一个凡人,不再是高高在上的什么大师,议论空间就有了。
再来。前些日子阅读董桥,感叹这位老者对于文字的执着耕耘,却又不小心在网上看到香港学者林沛理那一篇对董桥有微词的文章,指他老人家“对英文有一份乡下人对大城市的好奇及着迷”,言下不无轻藐,一点都不畏怯于董桥在文化界的超然地位。这一点上,就算撇开林先生的可能存在的妒嫉心不谈,单是他的那句单刀直入针对董桥过分引用英文(其实是太过平平无奇的英文)所发之言,我不得不肃然起敬,因为林先生确实是把我在读董桥时心里那份疑惑给恰如其分地表达了出来。所以尽管早前对林先生那些充满学术词汇(还是中英对照叻),有点像二流论文,有掉书包之嫌的文章有所偏见,此后也许会认真阅读起来也说不定。
(舒国治)
日下又在阅读的那本由 Joseph Heath & Andrew Potter 所著的 The Rebel Sell - How the Counterculture Became Consumer Culture ,叙述“反主流本就是主流之一,大家本为一家相辅相成”的大作,里头以严谨论述拆穿那些自命不凡标榜自己与人不同一众如何自欺与欺人,更是我的杯中茶。脑海里马上想起那位常被吹捧为不食人间烟火的姓舒名国治的仙人,你都别说文谋不是罪孽深重。舒先生还不是只想好好地生活吗?你们这般大事嚷嚷地,可把情调都破坏了,真是大煞风景啊。舒先生被羡慕,只是因为他能人所不能,包括写书赚稿费一举。书是好的,人也是好的。可是你想如果每个人都有能力复制那种生活,还有他来抒写的空间吗?正如米兰昆德拉那句名言,届时一切将会沦为媚俗 (kitsch),不再有任何意义了。
这样一来,古今中外,无论是已逝,还是在生,皆请入厅堂,听其各自大炮,岂不乐乎?偶有骂战,硝烟四起看法各异之时,也是各有千秋,相映成趣。主人如果不偏袒,舍短取长的,岂不是尽得各门精华,大长见识,而不再庸碌下屈于任何一家之言,受其束缚?
还是说回文章吧。开宗明义,罗素已经说明,尽管文章开题为如何变老,却说实是想讨论如何不变老。这架势一摆,就知道有好戏看了。老生常谈,也有谈法之别。文章不老,是因为写者滑头,可滑头未必是贬意。林语堂的杂文也滑头,跟罗素是同一脉络,所以洋人爱读就不稀奇了。这类文章我爱看,因为身边的人言语乏味又多不着边际,所以我就尽量利用阅读这些老顽童的文章来洗耳醒神,可能还有延年益寿之功能呢。
谈到长寿之道,罗素先是庆幸自己有了一个祖母竖立了榜样。该名老太太丧夫之后致力于办学,在晚年面对难眠的问题上解决方法就是每晚阅读科普读物至凌晨3点钟。这是玩物养寿的境界。所谓兴之所致,不知时日已过。罗素要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但容许我引申补充,要达到这种目的,所涉的兴趣必得是能够独自一人能进行的,即 solitary pursuit。所以戳麻将不算,与三姑六婆饭局中议人是非也不算。不然牌友饭友一个一个离去,你就无法不意识到时日无多。当体力不再,阅读、听音乐、看电影、书法都算是可以让人安心养老的活儿,因为无需伴侣亦可成行,所以就多了一份自由、少一份拘束。
接下来的两项比较难,至少对我们的父辈来说。一是不缅怀过去,二是不干预子孙。因为已经失去的都比较美好,所以我们很难不为过去说两句好话。也因为无所事事,我们只好将时间都付诸于子孙身上,也不管他们是否需要及享受那么海量的关注。罗素说得好,过度保护孩子并期望孩子不犯错是没有意义的,其一,他们不会觉得你的意见会多有见地,其二,犯错是成长的一部分。如果过分的期望利用子孙的大小事务来填补自我生活的空白,最终还会遭年轻人嫌弃,或至少不喜欢你陪伴其左右。这种看法在东方社会,会背负一种骂名,其为不孝。但我的看法则是:如果我的孩子成年了还需要我来帮她处理生活,那才叫不孝。
罗素在文章的总结提到了人如何应付“怕死”一事。年轻人怕死,他说,纯属正常,因为害怕还未体验够生活就死去。而老朽们已尝尽生活甜酸苦辣而还来贪恋生命,则是可耻的。他有一个比较玄的一个说法,就是将自己的兴趣推广到极致,直到个人不再存在,与天地融为一体的境界。如果做到了那个地步,等到体力衰竭那一刻,放下一切未尝不是解脱。罗素希望在工作中死去,他知道自己开始了的将会有人继续,而对于那些有生之年有幸完成已感满足。期望在工作中死去,这对于那些终日向往着40岁前退休的废物是多么大的一个反差啊。
很庆幸我交友谨慎,交上罗素先生这个朋友,真的是一个当一百个。
P.S: 《自己的空间》是学者李欧梵闲时写下的老电影观影记录,而《最好的时光》是侯孝贤导演的一部电影。从两处借了来开题,在此道个谢了。
能够清清楚楚地过接下来的日子,心无旁骛,目标明确,不为身边琐碎事务所牵引,身上不缺钱,生病不用孩儿来操心,那该有多好啊。因为老来无所事事,郁郁度日之下,恐怕也会走到“操心孩儿及孩儿的孩儿” 这条歪道上去。有鉴于此,不得不时时刻刻自我警惕一番,所谓老之将至,必定要有自己的空间,具备一些自我消遣(当然,还包括消遣自己)的能力与方向,即使力不足,还得是心有余的。
走笔至此,猛然觉悟。以上看法原创性欠奉,实为拾人齿慧之举。终归是因为念书至走火入魔,一不小心就把他人之言语转化成个人行事之准则,进而津津乐道自以为是,实在是罪过,所以好歹要说个出处,免得贻笑大方。
(Bertrand Russell)
我想说说老头子Bertrand Russell 那篇 How to Grow Old。罗素是学人,诺贝尔文学奖都拿了。尽管他的后辈如 Wittgenstein 不屑他写这些杂文,说这是他此举有商业化之嫌疑,却无损后人争相传阅。说是争相传阅,也是个权宜的说法而已。这个年头,你可以说“争相”下载韩剧、“争相”漏液排队买IPhone、在网上“争相”批评艺人私生活等等,但“争相传阅”就有与现实不符及夸大其词的嫌疑。姑且说成是经典嘛,却又是“天涯无处不经典,最重要大家给脸”的时代。常人都爱往自个儿脸上贴金,也多有大惊小怪的陋习,所以街头巷尾都是大师,如果罗素泉下有知,也会划清界限,不来沾这趟浑水的。
个人以为,在阅读道上,读者与书写者应该身处同一平台,像老朋友摆龙门阵,侃侃而谈,互有千秋,时有不置可否,偶有拍案叫好,那才有趣,才不会酸气四溢。万一读的人自贬身份,将作者摆上神台供奉起来,低三下四地,不再有怀疑,学与问都仿如一潭死水,个人以为是无趣至极的事。
可略举一些杂例引证。
(Krzysztof Kieslowski Three Colors 电影海报;作家朱天文)
(左至右:董桥与林沛理)
(舒国治)
日下又在阅读的那本由 Joseph Heath & Andrew Potter 所著的 The Rebel Sell - How the Counterculture Became Consumer Culture ,叙述“反主流本就是主流之一,大家本为一家相辅相成”的大作,里头以严谨论述拆穿那些自命不凡标榜自己与人不同一众如何自欺与欺人,更是我的杯中茶。脑海里马上想起那位常被吹捧为不食人间烟火的姓舒名国治的仙人,你都别说文谋不是罪孽深重。舒先生还不是只想好好地生活吗?你们这般大事嚷嚷地,可把情调都破坏了,真是大煞风景啊。舒先生被羡慕,只是因为他能人所不能,包括写书赚稿费一举。书是好的,人也是好的。可是你想如果每个人都有能力复制那种生活,还有他来抒写的空间吗?正如米兰昆德拉那句名言,届时一切将会沦为媚俗 (kitsch),不再有任何意义了。
这样一来,古今中外,无论是已逝,还是在生,皆请入厅堂,听其各自大炮,岂不乐乎?偶有骂战,硝烟四起看法各异之时,也是各有千秋,相映成趣。主人如果不偏袒,舍短取长的,岂不是尽得各门精华,大长见识,而不再庸碌下屈于任何一家之言,受其束缚?
还是说回文章吧。开宗明义,罗素已经说明,尽管文章开题为如何变老,却说实是想讨论如何不变老。这架势一摆,就知道有好戏看了。老生常谈,也有谈法之别。文章不老,是因为写者滑头,可滑头未必是贬意。林语堂的杂文也滑头,跟罗素是同一脉络,所以洋人爱读就不稀奇了。这类文章我爱看,因为身边的人言语乏味又多不着边际,所以我就尽量利用阅读这些老顽童的文章来洗耳醒神,可能还有延年益寿之功能呢。
谈到长寿之道,罗素先是庆幸自己有了一个祖母竖立了榜样。该名老太太丧夫之后致力于办学,在晚年面对难眠的问题上解决方法就是每晚阅读科普读物至凌晨3点钟。这是玩物养寿的境界。所谓兴之所致,不知时日已过。罗素要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但容许我引申补充,要达到这种目的,所涉的兴趣必得是能够独自一人能进行的,即 solitary pursuit。所以戳麻将不算,与三姑六婆饭局中议人是非也不算。不然牌友饭友一个一个离去,你就无法不意识到时日无多。当体力不再,阅读、听音乐、看电影、书法都算是可以让人安心养老的活儿,因为无需伴侣亦可成行,所以就多了一份自由、少一份拘束。
接下来的两项比较难,至少对我们的父辈来说。一是不缅怀过去,二是不干预子孙。因为已经失去的都比较美好,所以我们很难不为过去说两句好话。也因为无所事事,我们只好将时间都付诸于子孙身上,也不管他们是否需要及享受那么海量的关注。罗素说得好,过度保护孩子并期望孩子不犯错是没有意义的,其一,他们不会觉得你的意见会多有见地,其二,犯错是成长的一部分。如果过分的期望利用子孙的大小事务来填补自我生活的空白,最终还会遭年轻人嫌弃,或至少不喜欢你陪伴其左右。这种看法在东方社会,会背负一种骂名,其为不孝。但我的看法则是:如果我的孩子成年了还需要我来帮她处理生活,那才叫不孝。
罗素在文章的总结提到了人如何应付“怕死”一事。年轻人怕死,他说,纯属正常,因为害怕还未体验够生活就死去。而老朽们已尝尽生活甜酸苦辣而还来贪恋生命,则是可耻的。他有一个比较玄的一个说法,就是将自己的兴趣推广到极致,直到个人不再存在,与天地融为一体的境界。如果做到了那个地步,等到体力衰竭那一刻,放下一切未尝不是解脱。罗素希望在工作中死去,他知道自己开始了的将会有人继续,而对于那些有生之年有幸完成已感满足。期望在工作中死去,这对于那些终日向往着40岁前退休的废物是多么大的一个反差啊。
很庆幸我交友谨慎,交上罗素先生这个朋友,真的是一个当一百个。
P.S: 《自己的空间》是学者李欧梵闲时写下的老电影观影记录,而《最好的时光》是侯孝贤导演的一部电影。从两处借了来开题,在此道个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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