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27, 2010

观影记(六):初恋红豆冰之阿牛的眼泪

打架鱼在长途巴士上泣不成声。阿牛站在五脚基的一角,面朝青苔斑驳老墙,手捧托盘泪流满脸。

(南洋。静静的午后。)

墙外艳阳下,拖着长长影子的行人们想是神色匆匆兀自赶着路。街角男孩的眼泪,他们看不见,也管不着。男孩哭了一会儿,擦擦眼泪,下意识用眼角瞄了四周,尴尬了那么一下后就开始往回走。经过凉茶店铺前还朝着那幅用鲜红漆料写上“苦口良药”的镜中看了一眼。

我在镜头的另一端望着阿牛拖着脚步踢踢踏踏走过那些老街,在行人稀少的午后。镇上朴素小民(还是暴民?)聚在咖啡店内那挑高天花板下说着低三下四的流言蜚语,阿牛踏入店内的那一刻,想来是谁也不会抬头望一眼的。

我们都是这样长大的。不是吗?在那一段日子,每个孩子都有一卡车的委屈,一公升的眼泪。而那些拙于言词的为人父母者,就算是察觉到了孩子们的哀愁,亦不得其门而入。独处时往往是相对无言,时间过得好慢好慢。美式的那一套 “You wanna talk about it?” 对于我们来说,是另一种老土。年轻人们就算想过,也不屑做;而大人们如果想做,也不知从何说起。就像打架鱼那只会借嘶喊来虚张声势的老爸。总要在孩子已转过身去的那一霎那,才会对他们投以那么疼惜的目光。


记得幼时曾寄宿于距离老家约莫 60 公里外的高校,倘有若干日子未曾返家,父亲就会独自驾车南下,从老远赶来送上一顿饭菜。会面的地点总是在那午后安静的食堂,父亲若有所思地望向远方一处,而我就低头努力吃着。偶有舍友途经,也是打个眼色快步走过,不愿久留,仿佛深怕惊动我们似的。

在那些时候,父亲总是静静地来,静静地离开,而做孩子的也老是板起了脸,神色不无尴尬,巴不得赶快把饭给吃完逃之夭夭,回到那喧闹的卧室里头。同样的戏码每一日都在那住有接近两千人的宿舍上演好几回。情节大致相仿,同样的默默无语,同样的各怀心事,只是脸孔更替,我偶尔也扮演着那些快步走过的角色而已。


所以打架鱼的妈妈也只能那么温柔地看着她的女儿而已,即使在她哭得多么肝肠寸断的那个时候。因为她知道,女儿那一些哀伤,是敌不过时间之神的。日子久了,故人的脸孔自然就模糊了,不管那是一段多么刻骨的锥心之痛。妈妈不是不疼打架鱼。只不过,对于生离死别,我们实在无法多说什么,只能默默承受。

而女儿为寻父而出走,心焦如焚的妈妈在接获女儿来电的那一霎那也只能哽咽,好努力才吐出那句:

“在哪里?”

身为人子,我们对于这三个字是不会感到陌生的。但里头所包含的那个父母对于孩子--只要你平安无事就好--的卑微要求,其冲击力就有等待岁月来让我们明白了。

********************************************

与其说《初恋红豆冰》是一个初恋故事,倒不如说是单恋串烧记录。我想,这倒是与阿牛执导有关吧。作为牛导的处女作,与他那多年前的成名歌曲《对面的女孩看过来》一样,《初恋红豆冰》书写的尽是求不得的苦涩滋味。

阿牛绝对不算花样男孩,成长过程必定经历刻骨铭心的单恋之苦, 所以若要说《初恋红豆冰》是他这大半辈子的求爱总结也不为过。戏中形形色色的暧昧、缺憾、心碎,无一不是姿色平庸身不怀绝技脑袋也不大灵光男孩对于心仪女生的心情写照。而阿牛在戏中也不忘了加入了薏米冰这个角色(一个其气质悬殊但美貌绝对足以与打架鱼匹敌暗恋阿牛这寒酸小伙子的女生)来安抚那些从来没被女生看上一眼的男孩们。对世上那些对于爱情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白马王子”型男生报了一箭之仇,也试图安抚了在镜头后的自己那么多年来所受的委屈。

想来那句 “处女作集作者思想之大成”的话总是有一些道理的。而观众们对此片的受落,也在在显示出平凡人物对于爱情的广泛无力感啊。

Saturday, December 18, 2010

读读书写写字 (八):On Photography PART 6 之 关于摄影与老祖宗

洋人有一句话语:Stranger Than Fictions,意指真实生活往往比虚构的更来得离奇。想来这也跟 Susan Sontag (桑特) 《论摄影》的第三篇文章 Melancholy Objects (哀伤之物) 扯得上边。文章承接了前两章的论调,将人类对摄影的迷恋继续做出深层剖析。看这本书时个人会有这种感觉:像是在玩闯关游戏,愈往后读,难度即愈高。这令我想起了早前拜读大江健三郎的读书讲义《读书人》中所提到‘全身运动’这个比喻 (指的是阅读时逐字考证,并通过重读、原文对照、引申阅读等来达到‘读懂’为止的一系列动作)。挑战自我形式的深度阅读自有它的乐趣,只是不是每个人都会喜欢,因为当中总多少带点自虐的意味。身边娱乐五花八门,电视频道眼花缭乱,学术性的文章若不是课业或工作需要,常人多有闪躲。

终究是一事:有多少人可以忍受越读越觉得自己笨,越觉得笨却越继续读呢?

好一个桑特。在 Photoshop 还是天方夜谭,个人电脑方萌芽的 70 年代就已经确实在《论摄影》中说明了一点:无需将照片翻来覆去做那些天花乱坠的特技效果如 Solarization (过度曝光), Photogram (黑影照片), Multiple-Exposure (多重曝光), Photo-Montages (照片蒙太奇) 来营造超现实 (Surrealism) 观感,因为照片的存在本身就已经是超现实。

What could be more surreal than an object which virtually produces itself, and with a minimum of effort? An object whose beauty, fantastic disclosures, emotional weight are likely to be further enhanced by any accidents that might befall it.
有什么比一个如此轻易就能复制自己的东西更超现实呢?而这样事物的美/内容/对我们情绪上的牵扯,又能因那些不可知的意外而被加深。

(William H. Fox)

在 1830 年代,摄影发明家 William H. Fox 就说了:摄影善于记录“时间的伤害“ (Injuries of Time)。当时他泛指的是古老建筑遗迹的时光之蚀。但对于我们来说,桑特指出,The most interesting abrasions (磨损) are not of stone but of flesh (肉体). 通过观看老照片,我们莫不发出“他/她当时是多么年轻啊”的感叹。摄影见证了生之有涯。在按下快门的那一霎那,为我们短暂的生命作了存档,也同时留下了那样强烈的反讽。曾几何时,相中人不是那么确切地停留在那个时空里吗?但他们都到哪去了?死的死,散的散,变的变,各走各的路去了。年华终究会逝去,摄影只是将生命的脆弱放大,并指向那总在不远处的现实:生之幻灭。

正因为摄影总是提醒我们死亡的近在眉睫,它即召唤出了感伤,也冲淡了后人对这些逝去的历史人物的道德判断。史大林、希特勒、毛泽东、切格瓦拉的肖像已经无关道德,纷纷变成马克杯T-Shirt青年卧室墙上海报的素材,而真些人物在世所作为是是非非,也是过眼云烟了。

(毛泽东,Andy Warhol 作品)

从另一角度看,在观者的眼中,照片因时光的流逝而变得伟大起来。年代越久远, 仗着怀旧之势,其感染力 (pathos) 即越强。在东方家庭,残破失焦,发黄平庸的先人们的遗照是不可亵渎之物。在时代变换洪流中,老祖宗的灵魂魂牵梦系。偶然一瞥逝去多年爷爷奶奶那些木纳、僵硬、严肃的神态,神情总是三分敬七分畏,连说话也顾左右而言他,好像生怕相中人物崩跳出来,将我们狠狠训诫一番。若说这是超现实,也真的有那么一点味儿。东方(华人?)社会的原罪观念本就栖息于孝道之中,二十四孝的故事其实是一则则子孙们自我讨伐,拼命的大喊 I am not worthy! I am not worthy! 的恐吓文学,我从小就不喜欢看。至于在新世纪又风行起来的弟子规式之三跪九叩,那就是现世光怪陆离,令人不寒而傈的事了。这种“东方”价值观的复辟,再次见证了祠堂文化的阴魂不散。看来短期内要摆脱宗谱情怀是不可能的了。

可怜那些孩子们啊。。。

Saturday, December 11, 2010

观影记(五):基本电影功课 PART 1

其实端的是难以取舍。

若真的要在这个岁末做个“你死前必看的一百部电影” (100 Movies That You Must Watch Before You Die) 之流派的分享文章,还真是太难。因为肯定不只一百部。但如果不限定一个量,又担心会没完没了的。拣选是一个问题,讨论的深度也是一个取舍。进退两难的是:很多电影要写嘛,印象已经淡化;重看嘛,又怕没这个时间供挥霍。要深度讨论则另外又需要时间做功课,翻出资料来做整理。只是供个电影名称的话,又看起来有点诚意不足。结果就只好这样了:纯靠印象来写,篇幅不限。暂定中文及英文电影各一百部,外语片随缘,想到就写。计划是一年内完成,每次写好五部就上载。希望能够好好总结一下自己的观影成长吧。因为这样子看啊看的,不去好好想一想的话也真是蹉跎岁月,不思进取的。人的记忆本来就不堪一击。你喜欢一件事物,总得要做一些事来它,不然怎么有资格称得上个“迷”字。等到盖棺定论的那一刻,你说你喜欢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对我来说,那就是尴尬了

*我都“尽量”不附上中文译名,因为那是展现人类低能一面的犯罪证据*

1. The Godfather (1972)




90年代初,盗版VCD初现市场,第一部买的就是这套《教父》。The Godfather 片长近三小时,以VCD的容量来计算,自然得耗上三张碟才能容纳。那时 VCD 每片单价为RM10,那么这套盗版我就花了RM30 来购买。(注:2010 年,教父的 DVD 老翻单碟版售价为 RM10 至 RM13)当时 VCD Player 还没出现,只能靠电脑播放,画面若以今时今日的 Blue Ray 水平来看,简直就是垃圾。问题是:为何我会掷钱买碟?答案是非常Nineties的。

中学的时候看了为数不少的偶像杂志,那时最流行在书中附上一些偶像们的喜好问答(诸如你最喜欢的颜色消遣音乐电影之类的)。印象中有不少的人(好像也包括 Leslie)提到 The Godfather,于是乎就埋下了那么一颗种子,若干年后开花结果。从这一点来看,生命确切地是处处暗藏玄机,只要你细心留意。

对于电影,印象最深的那一幕并不存在,因为太多太多经典。许多年后的港片《古惑仔》吴镇宇饰演的歹角靓坤时的沙哑声线就是模范了教父Don Corleone (Marlon Brando 饰)。当初是先看古惑仔,后看教父,从中也就体验了那“发现的乐趣”。尽管是属于一套黑道电影,里头的暴力其实并不彰显。枪战场面是有,但就保留在 practical & functional 的那个层次,最血腥的部分与一头动物有关。全片精彩处处的是那些一场又一场的“讲数”(即谈判)。杜琪锋的《黑社会》中一众长老们在暗室内就社团选接班人一事针锋相对的拍摄就令人不得不想起《教父》,纵使个人认为那个“请茶!”的部分实在是杜氏的神来之笔。后来《无间道2》里头饰演黑道二代的吴镇宇(又是他!)也翻炒了教父幼子 Michael (Al Pacino 饰)的角色,所以这套电影对于电影人及观众的影响,实在不容小看。年轻人爱看电影,却未曾看过The Godfather 的,赶快补足吧。


2. The Godfather: Part 2 (1974)




到底中学生看不看得懂《教父》系列,我没有一个定案。但是不怕!因为有的戏值得一看再看。第一次看不懂,多看几次也就懂了。诚如台湾文评作者唐诺曾写过的:启蒙我们的书(附:电影也是吧?),一般不会太好,太好的,也不可能看得懂。坦白从宽,我是在第三次看才掌握了完整的来龙去脉的。当然,英文字幕居功不小。中学生最爱问如何将英文学好,其中一个最简单的答案就是多看英文电影DVD,但就得舍弃中文字幕不用而选用英文字幕。太多生字?查字典咯。太麻烦?Then This Conversation is Over. 

其实《教父2》有一半是属于前传性质的戏(所以无间道 II 根本就没什么 ), 首次观赏的感叹号就在饰演年轻版 Don CorleoneRobert De Niro 身上。年轻观众对De Niro的印象可能就是那个荧幕上暴怒型的糟老头一个,但是在《教父2》的那个年头,De Niro 可真的是风流倜傥,玉树临风。这次的选单中我特意选出了六、七十年代的经典,心里头总是纳闷:为何比较起来同年代的中文电影现在重看感觉总是那么寒酸?想来也是因为我们华人的世界观与洋人不一,尤其是那个时候的“东方好莱坞”邵氏植根在香港,什么都讲究速度低成本,结果就流水账般一年几百部地拍。

最大毛病在哪里呢?个人认为在于编剧。诚如倪匡说过的,他为邵氏写剧本三天两头就可以交货,袋袋平安。这样的作业方式又怎么比得上美国好莱坞那种只是编剧就可能花上好长的一段时间的严谨制作呢?有兴趣收集《教父》DVD 全集的朋友可从 Amazon.co.uk 直接订购,五碟装(包括《教父》三部曲及两张花絮)包邮费 RM100以下既有成交。 投资吧!这种价位还买老翻就笨了。


3. 2001: A Space Odyssey (1968)




如果有所谓的 Desert Island DVDs (附:指的是若你流落孤岛,你会带备哪几套电影度日) 这类选单的话,2001: A Space Odyssey 肯定是影迷们的大热门。在未懂得使用网上邮购电影之前,已经在光碟行以奢侈价 RM70 买下了这套片的正版双碟装 (注:2010年,同样货色可以 RM30 以下从 Amazon.uk 购得)。

谈到这部电影,我想起了中学那段常常结伴到朋友家过夜的日子。那时还是录像带时代。到达友人家一般已是入夜时分,最便宜的娱乐就是到附近的小店租借录影带回家观赏。记得每次都会贪心地连挑两三套,可是总是在第一套还没播到一半我们都已经睡去哈哈。此部片子也不例外,记得好像是因为友人的大哥高度推荐下租了下来,不消说大家顶不了15分钟就睡得天昏地暗(为何?你看看就知道)。但是只要挨过首三十分钟,等到那个红眼睛出场,看下去你就会知道什么叫做心寒。

此片是 Stanley Kubrick 名垂千古的大作。剧本由导演和科幻小说家 Arthur C. Clark 共同编写。小说好看,当年我读过后对天文学萌生了好大的兴趣,也是唯一我重读的少数 Science Fiction (科幻小说) ,后来甚至在大学的结业报告也用上了与此片有关的人工智能 (Artificial Intelligence)作为题材。青年朋友要观赏此片时要记住,请务必要挺到那块骨头掉下来的时候啊!加油!


4. One Flew Over the Cuckoo's Nest (1975)




说的是疯人院里的故事。主角Randle Patrick McMurphy (Jack Nicholson ) 住在疯人院里却不疯。因为要拍一群疯子,戏里就有了好多群戏。一向来都很佩服好莱坞的群戏,此片中的疯人有口吃的、患燥狂症举止仿若孩童的、妄想症的、教授型的、还有那个六尺七寸的印第安巨人,但就每个人都有戏,每个角色都有发挥。我认为 McMurphy 的角色跟 《发条橙》中 Alex 的角色有其共通之处的。两人都是在扮演 Anti-hero 的角色,两人皆为他们的任性付出了严重的代价,但相比之下 McMurphy 的遭遇就更令人筘腕叹息。有一种黄色包装,条状的香蕉味香口胶叫 Juicy Fruit, 在戏中竟然让 McMurphy 知晓了巨人的秘密。而善良的巨人啊。。。你的温柔的心,又有多少人能够真正理解呢?


5. A Clockwork Orange (1971)




到底影像暴力的界限在哪里?《发条橙》绝对可以作为标准的讨论蓝本。主角 Alex (Malcolm Mcdowell 饰) 在入狱之前率众群殴流浪老人、闯民宅强奸妇女、最后还犯下令人发指的杀人罪(凶器是竟是。。。唉,还是别说了!)要说罪无可赦也不算过分,但如果你看过这一部电影,到了最后还是会同情他的。杀人填命还算容易辨出个所以然来,可Alex 所受的刑法是否合理则是在难以定案了。


导演 Stanley Kubrick 及原著作者Anthony Burgess为了当时社会对此电影的反弹吃了多少的苦头:影片被停映、书本被查禁、导演受死亡威胁、狂迷模范当中情节犯案。单单这些事迹就可看出此电影的具争论性及观看价值。


多年前我试读同名原著实在是有够吃力,因为原著中作者结合了俄文及英文创造出一种混种叫 Nadsat 的新语言来写小说。不久前再度尝试时,先从网上下载一份 Nadsat 的生字注解,边看边查竟让我看完了整本小说,令我对《发条橙》重新孕育了很多更深层的疑问。罪与罚之间,真的可以做到 A Pound of Flesh, No More No Less 吗?艺术创作及社会责任的平衡到底如何拿捏?这一切我们都没有答案。


好电影不会看不起观众,它们会让你不断重新评估现有的价值观,只要你有勇气去质问。至于能不能得到一个确实的结论,那已经是不再重要了

Sunday, December 5, 2010

观影记(四):维多利亚壹号之白费心机

为何说是“白费心机”?


因为这是一部 Pseudo-Social-Commentary (伪社会评论) 的电影。贱民被楼价压垮的课题只是一个幌子,个中不见怜悯,只见血浆。片里残虐密布,效果与好莱坞的战争片中的不断出现的爆破及香港江湖片的枪战场面相若,连场暴力轰炸的杀戮场上,钞票尽化灰烬,观众全数钝化。

作为何超仪及她的丈夫陈子聪自组电影公司投资拍摄的首部电影,与其说“维多利亚壹号”是一部电影,倒不如说拍得像是一套限制级电玩。如果去注意制作班底的话,不难发现大都是一群与香港下层社会压根儿扯不上关系的一群所谓“潮人”所组成。少年留学国外,深受西方 Cult Films 影响,在打机文化下长大的孩子们,天降巨款,当然是要“玩大佢”。


玩什么不重要,但就一定要威!要语不惊人死不休!


(关心楼市?Social Commentary? 傻啦。。。睇我地几开心!)

于是电影甫开场就下了守卫(王青饰)遭勒颈再自己割喉放血的这剂重药。电影迷不难看出这一幕根本就是完全模仿 Coen Brothers 于2007年那套扬威 Academy Awards 的 No Country for Old Men 里 Anton Chigurh(Javier Bardem 饰)在片首用手铐勒毙警官那一段残忍戏码。这样说可能会被人埋怨看戏不够专心,但是我确实是在那时候开始计时。捏着手指算一算,再注意一下那些王青受苦受难的脸部大特写,就知道这部戏下来的尺度会去到哪里。游戏才刚刚开始,正所谓好戏在后头,你想编剧导演化妆特技们会这么容易放过你吗?


片中导演一片苦心,用了大量倒叙片段来反映香港的楼市这几十年间的发展, 欲将何超的角色贱贬到一个纯受害者位置,来为她即将行使的暴力行径合理化,希望观众代入她的角色,进而产生同理心(Empathy)。但是由于剪接手法所致,电影是以时空交错的手法铺排开来。电影不到中段,导演就发狠劲,何超以洗尘机+胶袋干掉了一个孕妇(叶璇饰)。羊水破裂沾湿内裤、孕妇遭五花大绑求饶不遂。彭导,此时此刻,你再怎么剪也没法挽回观众的心了。彭导在号外杂志说过,他喜欢看 B-Class Movies,因为看到他人遭宰割残虐,看的人会觉得自己很幸福。那是狗屁不通的。至少我看了就没有觉得自己很幸福。


Sorry. But when you see a tortured pregnant woman, you see a tortured pregnant woman.


彭导演一直强调,说里头的暴力的夸张放大,就变得不再真实,即大家不用太认真的意思。实话实说,那真的是太过牵强附会了。如何才能够测出一个人对暴力的反应?就是他强烈地感到暴力事件是可能发生在他自己(或亲人)身上的那一刻。当年 Stanley Kubrick 为何同意将 “发条橙” (Clockwork Orange) 从英国抽起停映?不就是因为受到了死亡威胁吗?真正面对过死亡威胁的人是不会轻易拿他人生命来开玩笑的。何超在号外的专访中也说得明明白白,这套戏是 拍给外国人看的。言下之意似乎是我们东方人没够班去欣赏那些血腥核突之处。其实不然。暴力电影在香港的电影史,从邵氏功夫片到成龙耍杂再到吴氏枪战接上无间系列,本来就是老生常谈。新生代导演及电影业者如“维多利亚壹号”班底踏上了这条老路竟然懵然不知,还妄想以“更逼真更血腥的暴力”推陈出新,不禁令人莞尔。


所以,千搞万搞,不要搞大肚婆!因为过了那条防线,这部电影的 Social Commentary 调调就虚伪起来了,编与导都变得里里外外不是人,直冲低级趣味。


一子错,满盘皆落索。所谓白费心机,指的就是此处。

Saturday, December 4, 2010

读读书写写字 (七):齿轮之说(谈谈伊坂幸太郎的摩登时代)

伊坂幸太郎的《摩登时代》,个人以为只是一部平庸之极的作品。与不久前阅毕的《宅配男及披头四摇篮曲》一样,作者用了超过 500 页面来讲述了一个极其普通的追赶跑跳的故事。这样说可能会得罪好多人,但是伊坂这种冷饭继续翻炒下去可真的是自甘堕落了。台湾的出版社的宣传手法及相关文案向来是居亚洲中文出版业之冠,近年更结合了网络媒体及博客的力量,将中译日本推理捧上了天。每一本都是经典,每一个作家都是大师。读者在排山倒海的打书攻势下乖乖就范掏出钱包付账买了一本又一本,收藏日益囤积,但就未必见得有时间去一一细读。偶尔有幸完成一本,却往往发现货不对板且评论言过其实,但又不愿意去承认一个事实:自己着了道儿,受骗了。因为这样说的话,就多少等于推翻了自己的那股狂热,感觉像是亵渎了那些偶像作家们,更要命的是,钱都花去了,剩下的书,看?还是不看?

(《摩登时代》日文版书封)

推理小说跟电影一样,你观赏了一部精彩的电影,你就会强烈渴望即时再接再厉再找其他电影来看。可是若果很不幸花了两个小时之后,你从该部电影中得不到你所想要的满足,那么你可能就短时间内都不会有冲动要再续影。我看日本中译推理小说时间不长,但就感受日深,开始领悟到詹宏志那段名言“日本推理不是不好看,而是不重要。”的筒中深意。张大春也曾经发声,说看推理小说像吃零食,偶尔吃吃无妨,但就多吃无益。两人都是文人,张大春说的只是他的阅读习惯及看法,但詹宏志是台湾推理出版的奠基推手,虽偏好西方经典,却如此严厉地说了那样的狠话,坦白说,当时刚开始迷上日系推理的我看了倒是蛮满腔愤慨的。

可是经过了这些时日的沉淀及阅读经验的累积,个人不得不承认,很多时候看起来绝对个人的阅读之抉择,其实都是一种集体催眠现象。出版是一门生意,凡生意者必牵涉手段。堂而皇之的宣传话语不绝于耳,那也是迫不得已的。没有畅销书的销量,出版社就没法生存,冷门类型的书籍就甭想上市了。这个我懂。伊坂的书在中港台日畅销至极,是出版商们的压箱宝。我的言论不会对他的销量带来任何销量上的影响,但正如在《摩登时代》里头一再重复的那句话:即时无法改变世界,有一件事,你还是办得到。。。

对我来说,那件事就是诚实地说一句:这本书,实在是过誉了。 


可能是本来就是在漫画杂志连载的原因,《摩登时代》的读者群想来是针对少年读者的,所以作品中大量提到的电脑知识,对于内行人来说,可以说是肤浅之至。关于政府(或所谓的国家)利用通讯管道/网路来监控平民百姓的戏码,热爱电影的伊坂又怎会不知道,这已是陈腔滥调中的滥中之滥Conspiracy Theory (国家阴谋论)的存在,造就了创作人们的惰怠,这在美国生产的热门剧集尤其普遍。无论是远古的 X-Files,到近期的 LostPrison-Break,最终无不与国家阴谋论扯上边,泛滥的程度足以匹敌曾经哪吒一时的外星人论。这一类的题材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可以堂堂正正地开出一个欲言又止(实际上是浑水摸鱼)的结尾来混淆视听。对我来说,用这种方式来写推理小说是犯了大规的。你可以留下一个 Open Ending,但就不应该话还没有说清楚就将所有责任推给书里头的“国家”。这是一种非常狡诈的态度,还加上书里那句不要脸的 “相信你想相信的就好”。实在是可耻啊。

(嘲讽阴谋论的漫画,我喜欢!)

书末曲辰的解说中,提到了“影响的焦虑”(即作家害怕受到其他作家之影响一事),陆续提到了村上春树、岛田庄司、松本清张等人物。本人特不解的就是,文内连 Harold Bloom 及 Graham Greene 都搬出来了,怎么还无法看到伊坂实际的问题所在呢?晓是明哲保身,以免他日自己的作品被打入冷宫?还是有人浮于事,身不由己?白话一句,伊坂根本上就是遇上了创作上的瓶颈了。那些书中的“名言”实在是有够莫名其妙。骗骗小孩还可以,但是若仔细思考,真的是会反胃的。尤其是那句:视而不见也是一种勇气。这是哪门子的人生哲学?会赞同这句话的人不是脑坏就是还未曾遭遇过任何不幸。不然你试看看,当每个人都对你所遭受的屈辱“视而不见”的时候,你还会不会赞许他们说那是“一种勇气”?

至于那句 “不管是什么人,每天被别人喊着‘老师’、‘老师’,内心迟早会腐败”,则更加适合在这里重述了。伊坂不是神,他只是一名作家。台湾出版界欠缺的是一份对作家职业的批判精神,这在对待外文作家上更是彰显。到目前为止,我尚未看到任何足以称得上有规模有形式的出版物对这些日系推理做过严谨的批判,独步出版的“诡迷”系列充其量只能算是打书 MOOK,按伊坂的话,是系统里的螺丝。网上的评论也是粉丝占主流,无法洴出火花四溢的对话。

个人认为,喊少几次‘老师’,认真阅读并评估,实话实说,才是对一个作家的最高敬意。否则,有一天我们自己也蜕变成了系统的一部分,也不自知呢。

Friday, November 19, 2010

读读书写写字 (六):On Photography PART 5 之 Diane Arbus

到底 Arbus 的死与她大半辈子都在记录的那些扭曲、体残、孤独、癫疯有没有直接关系?这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但是 Arbus 本人的确曾经这样来比喻她的摄影经历:
Everything is so superb and breathtaking. I am creeping forward on my belly like they do in war movies...I'm sure there are limits. God knows, when the troops start advancing on you, you do approach that stricken feeling where you perfectly well can be killed.
一切是那么的令人窒息。就像战争电影内一样,我是紧贴地面匍匐前进的。。。我相信始终有极限的存在。天知道!当敌军开往你的方向的时候,那种“这可是会被杀的呀”的感觉确实会迎面而来

桑特将摄影师及作家作了一个有趣的对比:作家书写痛苦,因为痛楚根植于心,不吐不快,带有被迫的意境。而摄影师拍摄人事间苦难,则是带有自愿性了,因为他人之痛,本就与摄影师无关。主动搜寻各种感官上之考验来锻炼心智,是现代人的故作高深(即扮嘢),也是一种带有自虐性的行径。在资本主义国度里,桑特说,Arbus 的作品就反映出一种所谓高级艺术的偏好:去压抑、或至少减低,道德上或感官上的恶心感。但这可是要付出代价的,因为渐渐地我们就什么都感觉不到,结果对生活也失去反应了。


而Arbus,也唯实太过天真了。

出身大富之家的她,为了向刻板苦闷生活宣战,为了“趣味”,一头栽进了那个迷恋不幸的深渊,欲罢不能地追求那些光怪离陆、贫穷、孤寂、目光呆滞的人们,这不是应了佛家天人五衰里那句 “不乐本座,必死无疑” 吗?洋人有一个字眼来形容这种因为好奇及追求刺激而闯入社会底层的举动:Slumming。这在本质上与参加某些禁食营本就有其共通之处,美其言是让饱食无忧的中产阶级学会惜福,知晓人世间幸福不是必然。但实际上你的饥饿不会为任何人带来温饱,充其量只能作为个人心志的磨练或茶余饭后的话题之一而已。曲终人散拔营而去之后,贫者依然三餐不续;而富者,则继续暴饮暴食。时光运转如常,个人生活依旧。荒谬之处,不言而喻。想来 Arbus 自己也深深知道,照片里的那些破碎、狂乱、不安是在暗处腐蚀着她的魂魄的。越过了界,就回不了头了。自己反倒变成了好奇心下的祭品。




Arbus 有一个本领,就是能够通过底片捕捉正常人异常的另一面。名作 Child with Toy Hand Grenade in Central Park 里头的那个金发男孩,右手紧握一个玩具手榴弹,左手则外翻呈爪状,瞪眼,嘴角横拉,在在的一幅癫模样。A Family on the Lawn One Sunday in Westchester, N.Y. 晒日光浴的妻在艳阳下脸孔竟是如此阴冷,夫在旁掩面沉思,而孩子却在构图的后方,离开他的父母好远好远,画中暗涌澎湃,相中人各怀鬼胎。还有那一对孪生姐妹的合照,两人笑脸竟是那么诡异,看来是那么的妖气冲天,仿如魔胎降世。


这一切一切,都离开 Walt Whitman 的理想太远了。


What we have left of Whitman's discredited dream of cultural revolution are paper ghosts and a sharp-eyed witty program of despair   ~ Susan Sontag


1971年,摄影家 Diane Arbus 在服食大量巴比妥酸盐(麻醉药的一种)后,在浴室割脉自杀,终年48岁。

(Diane Arbus 本尊)

Tuesday, November 16, 2010

读读书写写字 (五):On Photography PART 4 之 Diane Arbus

桑特在 America, Seen Through Photographs, Darkly 穿针引线将美国诗人 Walt Whitman 及摄影的历史发展做出了一些个人以为非常独到的见解。在 Walt Whitman 的世界观中,人事物无分美丑尊卑高低,在他的代表诗作 Leaves of Grass 的序言就提过“凡发生过的都会发光” (As they emit themselves facts are showered with light) 这句话。他认为艺术已经被现实揭开面纱,而他当时生长的美国就是最伟大的诗篇。生命中没有任何一刻是比另一刻更珍贵,更没有任何一人是比另一人来得重要。他认为他并不是摒弃美丑,而是将其“美”变得更加含概括性。于是 Uncle Walt 写了那些长诗来歌颂天地间万物的美,诚如桑特所说:Whitman preached empathy, concord in discord, oneness in diversity. 


(Walt Whitman) 

可这跟摄影又有什么关系呢?


在摄影史上,确是不乏抱持着与 Whitman 同样看法的大师,如 Alfred Stieglitz (1864-1846), Lewis Hine (1874-1940) 及 Walker Evans (1903-1975)。他们就拍天空,拍人,拍建筑物,不讲究 significance,什么都拍,拍啊拍啊就成就了那些经典。




Stieglitz 那张 1911 年的 Dirigible (飞船) 着实令我傻眼了那么一下。那么辽阔的天空,那么渺小的苍生。这张已有100年历史的照片,感觉上就是咔嚓那么一下就拍下来了。那么不经意的鬼斧神工。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也会对不对?但对不起,就算你将这个景这个天色这个氛围复制,最多也只能算是致敬之作,非原创。




Hine 传承了 Stieglitz 的那一套,但他专攻美国的外来移民及童工的拍摄,也间接地促成了美国童工法的改变。最为人所津津乐道的就是那些摄于帝国大厦劳工们的照片。为了拍下这些,Hine 常得要被吊在一个篮子里,冒着生命危险离地千尺以便取得最佳视点。而 Evans 则是曾经将相机藏于大衣之间,以偷拍的方式记录了纽约地铁内的众生。这些大师们与Walt Whitman的共通之处就在于希望通过作品来为当时的时代作见证,将最原始无修饰的一面记录下来,带有从生活的平凡中找到美的那种况意。




是真的吗?你真的那么喜欢正视平凡吗?这就是接下来桑特所提出的大议题。她提出了反例:Diane Arbus。
她说惠特曼那种纪实完整记录美国经验的方式 “has gone sour” (败坏了/变质了)。因为通过 Arbus 的作品,我们不得不承认丑陋的确存在,黑暗就离我们咫尺之遥,你不承认它是因为你不敢,如朱天文在《巫言》中的菩萨低眉,内里乾坤归咎于我们的怯弱及虚伪。天啊!我脑海中响起的竟是 Pulp 乐团的那首 "Common People"。




 (富裕千金向往普通人的生活,以下是穷人子弟对她的建议) 
Rent a flat above a shop
Cut your hair and get a job
Smoke some fags and play some pool
Pretend you never went to school
But still you'll never get it right
'cos when you're laid in bed at night
watching roaches climb the wall
if you called your dad he could stop it all

yeah
You'll never live like common people
You'll never do whatever common people do
You'll never fail like common people
You'll never watch your life slide out of view
and then dance and drink and screw
because there's nothing else to do

Sing along with the common people
Sing along and it might just get you through
Laugh along with the common people
Laugh along although they're laughing at you
and the stupid things that you do
because you think that poor is cool

(待续。。。)

Monday, November 15, 2010

读读书写写字 (四):On Photography PART 3 之 Diane Arbus

经有朋友问过我:为何你总选丑陋之物来拍摄?当时年纪小,实在答不上来,这段对话没有延续下去,但那个要命的问题就在我心里盘旋至今。今天下午重读 Sontag 的那篇 America, Seen Through Photographs, Darkly内里提到女摄影家 Diane Arbus 的作品,于是从书架上找出阮义忠的《二十位人性见证者:当代摄影大师》及 Taschen 的那本 20th Century Photography 回顾一番,后来还嫌唔够喉遂上网搜索她的其他照片来与桑特的论点对比,过程中还连带想起了早前翻过的日本摄影大师荒木経惟的《写真的话》以及太宰治《人间失格》的前言部分提到的三张照片。


于是心里开始有了底,知道偏执于丑陋而舍弃美丽的那个自己并不寂寞,好此道者大有人在。虽然作品同样充满暗黑因素,Arbus 对于其摄影手法的出发点却与荒木経惟的大相径庭。


荒木是本着私写真的心态在拍摄那些卫道人士看了会吐口水的纪实摄影,拍过小孩/被汽车压扁的可乐罐/死人/猫/花/地铁乘客/冰箱/无数的裸女/SM/自己,于题材选择上主要是要好玩,无所顾忌,注重即兴演出,还说过所谓的纪实摄影就是用照片写日记那种话。年轻时双亲逝世曾花了好多心思在父母遗照的构图上,到了晚年时欲又说构图其实都不重要。总之就是老顽童一个,随时都可以推翻自己的那套重新再来。


(Diane Arbus 作品数张)


这跟 Arbus 大半辈子“只”拍怪物/疯子/郊区夫妇/妓女/侏儒/巨人/变性人/扮装皇后 来比较就差远了。桑特认为 Arbus 这种取材上的“忠诚度”令她想起另一个花了艺术家 Giorgio Morandi。此君花了近半个世纪来为空瓶子写生,Arbus 对记录怪诞的坚持绝对不逊于他。


(Giorgio Morandi)



(待续。。。 )

Sunday, November 14, 2010

读读书写写字 (三):On Photography PART 2

中学热衷于课外活动的我,曾有过一次比较特别的集训营经验:在营期间担任摄影。基本职务就是背着一架相机跟着团员跑动。活动进行到哪,我就得跟到哪。这是一个得要时时刻刻保持警惕,有时候还会错过放饭时间的劳动型角色,但我却百分百乐在其中。当时的感觉就是当你的职责是摄影,你就不需遵守其他普通团员所得要遵守的规矩,也不必要参加那些要命的体能训练,比起其他的筹委,责任轻松得多。更重要的是:一机在手,仿佛变成了一种权利的象征,心中那种优越感特强,好玩的地方就在于在你的镜头“淫威”下,你可以将这么多的人固定在一个时空中不动,没有你一声令下,没人会离开他的岗位。少不更事的自己当时没有多想,就纯粹觉得担任摄影是比较自由好玩的那个,在后来也没有再担此大梁,一段记忆十数年下来就此尘封。。。直到我读了桑特的《论摄影》。


Having a camera has transformed one person into something active, a voyeur:         only he has mastered the situation. ~ Susan Sontag
(手里拿着相机,就是拿到了主动权,变成了窥视者:一切尽在你掌控之内。)

于是我开始明白,为何在人多、喧哗、混乱的场合如婚宴或聚会或派对里,摄影师们的脸永远那么“冷”。“冷”不是因为抽离所致,那只是现象,而不是导因。“冷”是因为那潜意识的“高高在上”。我们在明,摄影师在暗。其中庄闲关系不言而喻。机器运转的声音令我们手脚僵硬,镁光强灯下我们心惊肉跳,强颜欢笑之余,心里就猛催:好了没有好了没有?这时躲在镜头后的那人嘴角微微牵起,一副似笑非笑生杀在握近乎意淫的表情,慢条斯理地说:一。二。三。笑~~ 


我们心里头的那句是:笑你老母!咁叉耐!面都就来抽筋咯大佬!(但是我们还是会乖乖地听话的,对不?)


To photograph people is to violate them, by seeing them as they never see themselves, by having knowledge of them they can never have ~ Susan Sontag
(照相是带有侵略性的。通过镜头,我们看到了被摄者自身所看不见的一面,知晓了他们自身所不知道的事)

(Arthur Fellig,Weegee 作品)

这就是为何每当有镜头对准我们的时候,我们的身体神经组织就会拉起警报。这与那种当你被人注视着的那种背后刺刺的感觉相若。因为每个人都自觉不完美,所以我们都害怕这些可能是想象的,可能是真实的不完美被人发现,并记录下来。于是我们变得高度戒备,于是我们需要正襟危坐,当我们面对摄影机的时候。被摄者越在意,操纵相机的那一方即愈加抽离。对于他们来说,镜头里的世界是另一个世界。摄影的天职是记录,不是介入。但是被摄的那方却不是那么想的。他们希望拍者能够代入他们的心情,设法捕捉美好而舍弃瑕疵。就鉴于这一点上,照相即变成了某种拉锯,而赢的一方永远是“揸机人”。BECAUSE YOU CARE TOO MUCH, WHILE THEY SIMPLY COULDN'T CARE LESS!


(待续。。。)

Saturday, November 13, 2010

读读书写写字 (二): On Photography PART 1

本来有心要将 Sontag (桑特)那篇如剃刀锋利的 In Plato's Cave 译成中文,方便小朋友们在自拍/偷拍/狂拍/滥拍时来多一重深层自我剖析,却在动工前在网上读到《论摄影》最新繁体中译版的同篇文章的译文,零零碎碎地看了一些段落,心里就有数说:不译了!那种逐字逐字照本宣科的译笔实在不是我的那杯茶。我今天下午读的是原文(这是第二次重读了),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又再次接触到中文版,实在是吃不消那种半唐番滋味。原文本来还算有趣的部分变得晦涩难懂兼九唔搭八,真的无从消受。所以说,小朋友们还是好好下苦功学好英文吧,不然就得一辈子求助于译文,损失可不菲啊。




其实桑特这篇文章不难读懂,只需要中学水平的英文能力及多一些图片作索引就可以大致领略,更何况在摄影器材垂手可得的今时今日读者们更是容易心领神会其中的讯息。更加过瘾的是,此文是上世纪 70 年代的成品,相信连桑特也未曾预料倒,所谓的摄影普及化,会普及到这么一个程度。但是她的一些锐利观点倒是令我读来茅塞顿开,说不上当头棒喝,但就格外醒神。


顾名思义,文章开出来的题目是 In Plato's Cave,就已经彰显出桑特对摄影的保留及不信任。柏拉图的洞穴这个典故出自他那本著作 “理想国”。书中柏拉图的老师苏格拉底说了那么一个寓言:


在一个洞穴内住着一群被铁链禁锢了一辈子的人,从小他们就被逼面壁度日。在他们身后总是生着一堆火,每每有人或动物经过他们背后的时候,影子就会反映在他们面向的那面墙壁上,因为他们无法转身,所以他们对外面的世界之认识就是建立在这些影子上。到了有一天,其中一个犯人被释放出洞外,他终于知道原来洞壁上所见到的与现实的世界实在相距太远了,于是他非常兴奋地跑回洞内,手舞足蹈向洞内人形容外面的世界如何如何。但是,这些昔日同伴们根本就无法了解他所说的一切,因为他们能够看到的:就只是这位同伴的影子而已。

摄影无论如何传真高清,始终不是真实的。这是桑特从一开始就态度明确,毫不含糊。且看此君如何看待一个旅游与摄影的关系


(Ansel Adams 作品)
  • As photographs give people an imaginary possession of a past that is unreal, they also help people to take possession of space in which they are insecure. 
    (你出外旅游提起相机猛拍,是因为你害怕不安)
  • Photographs will offer indisputable evidence that the trip was made, that the program was carried out, that fun was had. 
    (照片留下了,就是无法反驳的证据:某某到此一游,真的是享受到哦!)
  • A way of certifying experience, taking photographs is also a way of refusing it --- by limiting experience to search for the photogenic, by coverting experience into an image, a souvenir. 
    奈何照相肯定经历之余,亦能否定经历。我们若只选好看的部分入镜,就是局限了经历,将其物化成一个纪念品)
  • Travel becomes a strategy for accumulating photographs. 
    (旅游变成了一种收集照片的策略。)
  • Most tourists feel compelled to put the camera between themselves and whatever is remarkable that they encounter. Unsure of other responses, they take a picture. 
    (大多游客强烈感到需要将相机置于他们与陌生环境之间。在不知所措中,他们只能按下快门。)



超不客气对不?但我欣赏。


(待续。。。)

Monday, November 8, 2010

读读书写写字 (一):Susan Sontag 与 马家辉

我生长的地方是一个发呆的国度。在这个城市里,无论走到何处,呆佬绝对多过傻佬。快铁车厢内,摇晃中众搭客默契十足目光呆滞嘴角下弯创造一个马来西亚共呆现象。如果你爱做田野调查,大可尝试实验如下:到人多的地方如巴士德士快铁站食肆商场咖啡店,好好记录下那些好男好女花在发愣看空气作冥想状上所消耗的时间。届时你我可以同声一哭。哭什么?哭那青春的虚耗,哭那时光的流逝,哭那智商低落,哭那无聊的泛滥。


(我最爱的香港作家:马家辉)

港人如马家辉在他的游记《死在这里也不错》中提到我们这一片土地,语气中隐含羡意,惊艳于我们的那一种“懒洋洋”,还下笔感怀一番:


南洋就是这么的懒洋洋得可爱。请注意,懒洋洋并不等于懒。懒是不知进取也不负责任,明明责任来了,转身走开,不愿正视现实。懒洋洋则是一种放松的取态,对自己的节奏负责任,难题来了,不慌不张,沉静地让事情发生并且解决,懒是人为,懒洋洋是自然;懒是回避,懒洋洋是诚实面地面对自己、忠于自己。


马先生客气了。我们是真的懒你想得太复杂了,还是赶稿在即,无法不来个顺水推舟,凡事留一线?毕竟我们这个国家能够供马先生讨论的事物也不多,好多的篇幅都提到吃,而如他自己所言:他的舌头粗糙,对吃食没啥研究。一个不好吃的人写了那么多关于吃的,是勉强了,也是一种取材上潜无奈。这个国家除了蕉风热雨外,马生最为印象深刻的必为那每到一处南洋伴者们那副“我带你去吃好东西”的神秘嘴脸,以及期望得到马生你嘉许认可的神情吧?是的。请不要轻易让他/她们知道你不喜欢,南洋人在这种事神经特敏感。聪明如你者,又怎么会不心里有数?文人入乡随俗吃吃喝喝不忘自嘲人间失格,其实我倒想到“千与千寻”。


不久前又读到美国评论家 Susan SontagWhere the Stress Falls 里头那篇 "Questions of Travel",内里就谈到了此类受到官方接待式的旅行之内里乾坤,与马家辉的文字竟然牵出了一条线来。Sontag 本就是 Cynic 一个,但听听她这个长辈怎么说总没有错。


她提到对于游记,我们普遍上有两种写法:Literature of Disappointment OR Literature of Idealization。曾经一度欧洲人出走美国,渴望寻得简单新生活;美国文化人造访欧洲,为的是寻觅古老文明的源头所在;这些旅者回国后大都是书写失望。从19世纪初始,欧洲的文学中开始出现 “厌欧症” 现象,旅人纷纷涌往洋溢着异国情调的东方。在那里社会结构简单,信仰纯真,自然生态未开化,民风古朴(文明也不存在),是为乐园也。但 Sontag 却逗趣的说了一句 "But paradise is always being lost"。文明如欧美国人来到南海之地,图的就是那一个鲜,那个“求不得”。如桑特所言:"... for travelers who would never dream of living like the natives generally still want the natives to say wholesome, rustic, sexy and uncomfortable."。他/她们就是想要看到你弱后进而啧啧称奇(美其言是不受资本主义之害),就是希望你继续迷信(不然他们就不会那么喜欢拍我们的寺庙),就是喜欢东方女性的柔弱娇声(不然海外的艳遇还有何吸引力可言?)。东方主义(Orientalism)从来就没有离开过,南洋主义根深蒂固地藏于港人如马家辉心中。而我们拜读其作,也续而沾沾自喜,以为发呆有理,懒洋洋无罪。


懒洋洋何罪之有?且让我娓娓道来。


一个国家的子民若太过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那一种歪理,久而久之就长出了奴性,个个变成了老庄上身,万事可有可无不表态,尊崇自然,顺应天道。逆来顺受之余,还会好心劝导身边的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安贫乐道顺其自然就好。于是我们开始不关心三尺以外的事,因为我们要保留我们南洋人的纯朴,对不对?说实在,我们不是不要说,我们是根本不知道要说什么。我们不是高深莫测,我们是真呆!因为我们已经习惯不思考。连智者如马先生也给了那么一个台阶我们下来,为我们的惰怠辩护,我们又如何能不继续“懒洋洋”?不喜欢思考的人,你想他会有心思去考究文化关心文艺吗?船到桥头自然直的哲人们会主动争取个人权益吗?如果这种“让时间为你解决问题”的态度渗透进学府商业组织政府机关,又会惹来多少天灾人祸?


马家辉匆匆来马数天,睹景亿旧缅怀逝去那段纯真,写写稿赚赚旅费,有些话我们真的不能太过当真。


说来残酷,在他那几篇南洋稿子里看得最入神的竟然是谈到了台湾作家骆以军的那个部分。

Monday, November 1, 2010

观影记(一):EASY RIDER -- PART 3

关于旅行,我们这些凡夫俗子都存有太多幻想。西方憧憬东方的神秘;东方则渴望西方的闲适。热带雨国抱怨烈阳之歹毒;酷寒地带却巴不得终年阳光普照。终归一句:大家都是向往着他方。在地球的另一端,比较的岂止是月光?



友人若曾亲临先进国度如日本东京,无不赞叹于其井井有条及科技之无法想象。京都的拥趸如文人舒国治却舍弃繁华而钟情于古朴风雅之地。更有甚者每年必到那天海成一线无法不眷恋的阳光海滩报道数次之多,尽管此人不识水性而只着迷于 那海风轻扬椰林簌簌,说是要远离世嚣体验不插电不连线之生活。廉价航空风行,纯如广告里说的:现在,每个人都能飞。年轻人无不迷恋旅行,总觉得梦想之实现地必定在远方,原乡必与捆绑/禁锢/庸俗/沉闷/局限等贬性字眼纠缠在一起,认为只有外地才是自由,才是理想。有线电视旅游频道常红,美食大三通等吃遍世界的食节目令人如痴如醉,潜规则就是就算吃不到,看到了就是赚到。可惜的是来日若有机遇远赴千里之外尝此“美食”,大都得出结论如下:如马家辉所言,原来异国美食与性一样,想象的永远比真的好。



EASY RIDER 里头的那一段在营火边的关于自由的对白,令我击掌拍和,也赞叹于那电光火石间近乎达“禅意”的表演。在这之前三人曾光顾一个美国南部简朴小镇的咖啡馆,但却因三人身上的长发及奇装异服而被其他顾客冷嘲热讽一番,最终选择离开。以下这段对白就是 Billy 及 Hanson 之间关于美国这个“自由”国度的吊诡所在而有感而发的。Billy 觉得很困扰,为什么一个大好国家无法接纳他们这一群人。而世故的 Hanson 则挑起他的眼角似笑非笑地娓娓道来,并以超无厘头的方式作结尾。Jack Nicholson 在这场戏中神采飞扬,大将之风显露无遗。若干年后他那套"One Flew Over the Cuckoo's Nest"(飞越疯人院)亦是我的心头好,同样的理想幻灭,同样的浓得化不开之晦暗。

Billy:
...They think we'd cut their throat.
They're scared.
Hanson:
They're not scared of you.
They're scared of what you represent to them.
Billy:
All we represent to them is somebody who needs a haircut.
Hanson:
Oh, no.
What you represent to them...is freedom.
Freedom's what it's all about.
Oh yeah, that's right.
That's what it's all about.
But talking about it and being it...that's two different things.
lt's real hard to be free...when you are bought and sold in the marketplace.
Don't tell anybody that they're not free, because they'll get busy...
...killing and maiming to prove to you that they are.
They're going to talk to you and talk to you...about individual freedom.
But they see a free individual, it's going to scare them.
Billy:
Well, it don't make them running scared.
Hanson:
No. lt makes them dangerous.
NEEATT!NEATT!NEATT!NEATTT!NEAATT!
Swamp...
Billy:
Swamp...
1969 年,EASY RIDER 里的三旅者在一片乱棍及片末的枪声中梦想泯灭。我在那字幕升起中唏嘘感叹,所谓自由,原来一切终归想象。

Friday, October 29, 2010

观影记(一):EASY RIDER -- PART 2

1960 年代的美国,是个事件密集到沸腾那种程度的地方。黑人人权运动、越战及反越战、登陆月球、古巴危机、Martin Luther King 及 Kennedy 总统遭刺杀身亡、Woodstock 摇滚节、嬉皮士文化、性爱及毒品泛滥的年代。在剧变中,美国电影界也经历了改朝换代,出现了一群反机制叛逆不受命的天才型导演。这群人深受法国新浪潮导演如楚浮  (François Truffaut)、高达 (Jean-Luc Godard) 的影响,擅长于低成本制作,多着墨于人性的荒谬及灰暗面,于题材选用的大胆程度上达到了一个巅峰。


(Jean-Luc Godard,高达)

在昏暗的戏院中,道德标准被一再被质问剖析解构推翻,这些导演们都不甘心于售卖纯粹感官上的娱乐,他们贪得无厌,自大得可怕,吸毒磕药滥交生活颠三倒四自觉是上帝。但是他们不会看不起买票进场的观众,他们要你思考思考再思考。很多问题都不会有答案,世俗所谓的道德标准充其量只是权宜之计,脆弱得很。知道这个道理的人不少,但愿意承认而有勇气说出来的屈指可数。我向来喜欢有勇气又有才华的人,也不喜欢人家当我是傻瓜办,所以这些 60 至 70 年代的电影就是我的杯中茶。


(À bout de souffle 的最新版)


说起 La Nouvelle Vague,就不得不提那为了节省费用而诞生的传奇性剪接技巧:JUMP-CUTS (跳接)。我从中学开始听闻高达的大名,但就这几年才通过 Amazon 购得他的那套 “断了气” (À bout de souffle) 一窥究竟。所谓跳接,指的其实就是弃用传统的 Dissolve 或 Fade In/Out 的技巧,而将不同的场景几乎带有“强迫”意味地直接剪在一起,在连戏上本来是一大禁忌。观众在这里会经历观看上的突兀感,尤其是当导演故意在戏中插入大量暴力血腥或色情恶心的 Jump Cuts在戏中,在观感上会带来一种窒息感,那种不安会残留在观者脑海中,简单来说就是不适合那些上电影院是为了“爽一下”的普罗大众们。但对于我来说,就对味了。反正我从来就觉得,电影观看是一种修行的方式。至于如果有人因为担心自己会因为看了太多的“不健康”情节而受影响,进而应了*尼采的那句名言的话,我到有一句话回赠你的: "If you stare long enough into the sun, the sun blinds you."



(“断了气” Jump Cuts:光暗前后不协调,但就非常 Stylish)

(对白中译:男问我可以到你那边住吗?女拒绝了。她问他为何这么沮丧,男说没有她活不下去,还想法劝阻她去跟另一个男人会面,然后就开始自言自语,说他自己爱上了一个有着美丽的颈项、胸部、声音、手腕、额头、膝盖,却那么胆小的女生。。。)


个人印象最深有关 Jump Cuts 的电影情节有好几个:Exorcist 里那个被心魔缠绕的年轻神父所看到的魔鬼脸孔;Fight Club 里在旧戏院放映室内 Tyler Durden (Brad Pitt 饰演) 恶搞将色情电影的性器官大特写以跳接的形式强置入其他电影内;Taxi Driver 里面 Travis (Rober De Niro 饰演) 成功邀得Betsy (Cybill Shepherd) 外出看电影,看的伪性教育电影 “Language of Love”里头的那段 Jump Cuts;Straw Dogs 里令我觉得如坐针毡的那些 Rape Scenes 的 Flash Backs;;还有还有就是 Stanley Kubrick 那套经典发条橙 Clockwork Orange 中主人翁 Alex (Malcom McDowell 饰演)被以非常残忍的方式强迫不停观看各种以跳接方式剪辑在一起的暴力及色情片段,背景音乐则是 Alex 最最钟爱的贝多芬第九号交响曲;而下来就是 EASY RIDER 里头的那段用 16 mm 拍摄的 Mardi Gras 及坟场的片段了。


*尼采说:"Be careful when you wrestle with monsters, lest you thereby become one. For, if you stares long enough into the abyss, the abyss also stares into you." 
 (待续。。。)

Tuesday, October 26, 2010

观影记(一):EASY RIDER -- PART 1

光碟启播首三分钟,我有一股想要停机换碟之冲动。真的是太弱了吧。在轰隆声中两辆机车从画面左下方驶入。一群墨西哥牛仔们对着镜头愣笑。接着就是两个主角 Wyatt (Peter Fonda 饰,此君亦为此片的监制) 及 Billy (Dennis Hopper,导演是也) 的“验货”,然后就是交货买单再专手给另一个大户 (由传奇音乐监制 Phil Spector 饰此大茄)。于是他们就发了,然后将一张张的美钞装进塑胶管塞进机车的油槽里 (背景音乐是Hoyt Axton 的 "Pusher"),就开始骑着巨型机车,闯荡天涯。



如果我不是慕名而来,如果我不是早知道这部电影的威水史(1969 年康城影展 First Film Award、美国电影百大、奥斯卡提名最佳男配角、最佳剧本、最佳原创等等等等)、如果不是因为我曾经拜读过 Peter Biskind 的大作 "Easy Riders, Raging Bulls",如果不是因为我有过太多太多来自那个年代电影的美好观影经验,如果不是因为我天生自作贱专爱选择调子满半拍的电影来看,如果我听取了那些莫名其妙说这部电影是overrated (既过誉)的那群人的意见,如果不是因为 Jack Nicholson,我想我是无法坚持将它完成的,毕竟光碟囤积太多,客观条件允许我一部又一部片子地换,只要我愿意。


有些电影是圣诞树,情节人物之丰富令你眼花缭乱,特级效果让我们应接不暇,但完场时步履蹒跚走出暗室重见光明的那一霎那,会让你觉得很 hangover,双目疲累不堪,此时你有点后悔又想快点回家,惊觉自己怎么会做出这么愚蠢的决定竟然花钱花时间买来了那么多的空虚。


但有些电影则不同。飞车吊威也格斗的情节欠奉,节奏是龟速行进,导演像是在与观众玩一场耐力游戏,一副问你死未的嘴脸。但是,说起来就怪了,剧终的那一刻你却异常兴奋,体内村有一股力量蠢蠢欲动,甚至想倒带再来多一个Round。这种亢奋有另一特点,它是非常隐性的,你像是无意中发现了一个小秘密,不会太过急着与他人分享,反而喜欢自个儿细细回味,想要将片中触动到你的那些极光片影反复咀嚼, 来日若有机遇与它再重逢,心里洋溢的就是那个“我记得你啊”的那个温暖。


EASY RIDER 这部上个世纪的电影虽说已是年代久远,却又让我再一次体认了一个道理:所谓经典,就是挨得住时光煎熬的那一小撮人事物。41 年前的电影如果没有两把刷子,又怎能在时间的洪流中立足?所以,观看此类的电影是我们就得学习谦卑,不要那么快就下结论,耐着性子把它看完之后再说吧。


(从左至右:Billy,Wyatt,  Hanson)

我并不能够明确指出我从片中的哪一部分开始看出趣味来。两位主角不断地骑着重型机车,镜头里竟是那些蓝天白云,黄沙滚滚的荒原及一望无际的连绵山脉,途上四处可见废置的木屋,寂寞的加油站,落后的小镇住宿及咖啡馆,还有那一段又一段的桥。Wyatt 沉默; Billy 浮夸。同途欲又陌路。两人从洛杉矶沿着高速公路一路向东,目的地是 Louisiana 州的 New Orleans,一心要赶上Mardi Gras 这个庆典,但是从一开始 Wyatt 就是那副心事重重的尊容,非常的 Out of Place,但比起 Billy 的那种要命的闹劲,Wyatt 就是片首的灵魂(直到中段时饰演潦倒律师 George Hanson 的 Jack Nicholson 登场为止),我观看的时候就一直在留意他说的每句对白。戏中他善良有礼貌,对人诚恳,迁就朋友,不强求他人,对于旅途上所见之一景一物,眼神总是那么的温柔,小心翼翼,生怕惊动了那些疆土上古老的灵魂。


两人在途中结识了一群远离喧嚣都市想要在偏远地带开始新生活,以种植为生的的嬉皮士们。其中有一幕,镜头从一张又一张疲惫的脸游走,最终停留在一个瘦小,留着大胡子欲满脸稚气的年轻男孩脸上。这时他以那气若游丝的微弱嗓音,缓缓地念出了以下这一段向上帝祈雨的祷告。 仅是这一幕,EASY RIDER 堪称经典!


We have planted our seeds.
We ask...
...that our efforts be worthy...
...to produce simple food...
...for our simple taste.
We ask that our efforts...
...be rewarded.
We thank you for the food we eat from other hands...
...that we may share it with our fellow man...
...and be even more generous...
....when it is from our own.
Thank you for a place...
...to make a stand.
Amen.

(待续。。。)

Monday, October 18, 2010

印象记 (七): THELONIOUS MONK

曾经在与年轻人共车时经验如下:车里播着古典乐,可能是贝多芬莫扎特或肖邦(已经算是“轻”古典),年轻人甫一上车,就------ 嚷嚷着要换碟?没有啦,年轻人都很尊重(或畏惧?)我这个老者。最客气的就是一声不吭地呆坐,比较相熟的就会好奇/好心地问道:听酱的歌,你不觉得会打瞌睡咪?语气中蕴涵着三分不解五分调侃一点五分好奇零点五分关切。我会怎样反应?哈哈我能怎样反应,下次不要载他/她就是咯。没有没有,我的反应不会是即时的,在事件现场最多在语塞之余来多一个苦笑,无谓跟你 Clarify 和 Justify,因为人生有很多事情都非一时三刻能说个明白的。短短的一段车程,我又有何德何能为他者醍醐灌顶,当头棒喝一番?最多下次在他/她上车前赶紧换上一个陈奕迅或周杰伦或梁静茹流派的,大家开开心心,何乐而不为?


有一些音乐是适合一个人的时候聆听的。要将那股兴趣“熬出来”需要花很多时间,聆听的过程要“完整”才能理解筒中的滋味。何谓“完整”?举个例吧。贝多芬的任何一首钢琴奏鸣曲都动辄得耗上15至20分钟才能听完,在日常生活中要你正襟危坐这么长的一段时间专心听 CD 堪称不可能,但我们生长的时代比较特别,其中较新颖的日常活动叫做塞车。既然这个事情在短期内都不会获得解决,那么大家不如在塞车的当儿找些活儿干,个人认为其中一种最 enjoyable 的活动就是听听这些平时不太可能静下心来聆听的音乐,诸如俗称晦涩难明的古典乐或爵士乐。


(It is the best of times; it is the worst of times)

听这种音乐的方式有很多,个人推荐若你是古典乐初哥,则可选择你喜欢的乐章重复播放(可先从“Adagio 柔板”或“Largo 行板"的部分听起),不需要将一首交响曲或协奏曲从第一乐章听到第四乐章去。那样你就可以循序渐进地依自己的脚步来一探其中的趣味。但有些交响曲 (Symphony)是不能这样听的,譬如贝多芬的第五号交响曲,因为乐章与乐章之间环环相扣,那种古典乐是拿来“飙”的,是 One Hell of a Ride! 那就只有从头听到尾才能得到最大的感动了。


(Carlos Kleiber 的经典名盘:贝五及贝七)

还有,听这些音乐的音量一点要。我又问你:在哪一个空间是你能够为所欲为,音量开再大也不会影响他人的?当然又是在车上了。君不见在我们熙来攘往的都市公路上,绝大部分的车子里都只是单人驾驶吗?在堵车路上,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每个人在自个儿的孤岛上做着自己的事,虽然发呆或挖鼻孔占了99.9% 。听交响乐音量一定要大,筒中原因不难明白,这一刻的  pianissimo possibile (最弱音)在一瞬间可转为  forte possibile (最强音),这种程度的波动如果音量太过斯文,你就听不出它的起伏,那就干脆听流行歌曲或电台 DJ 胡扯好了,反正就是要个背景音乐/Noise 而已。年轻人多爱戴耳机,拿来听动感太大的古典乐是蛮危险的事,因为太大的音量会对耳朵造成伤害,但没关系,可以选择比较轻的古典乐诸如肖邦的 Mazurkas/Waltz/Nortunes 或巴哈的 Goldberg Variations/ Partitas/ Well-Tempered Clavier 之类的钢琴小品来听,就算是边做功课边听也可以。

话说回来,令你昏昏欲睡的音乐就是不好的音乐吗?


(是的,坐在孩子的玩具车上拍专辑照是他的主意。)

我到觉得有些音乐实在太适合小睡片刻(尤其是睡午觉时)聆听了。记得多年前在艳阳高照的夏日午后,在老家酷热难耐的房里反复听着 Thelonious Monk 的 1957年Riverside “Monk's Music” 版本的 “Crepuscule with Nellie" 而入眠,在半梦半醒之间竟然有得到了一种顿悟,醒来那一刻浑身是汗,心情无比振奋。一首听似简单,写给其妻子Nellie的曲子(Crepuscule 意为暮光),Monk的弹奏缓缓道来,那种感觉是什么这些年来我一直无法去确认出来,直到最近我翻看Thomas Fitterling 所写的“Thelonious Monk -- His Life and Music",我才悟出那股醍醐味来。是酒精吧?歌里有酒精的味道。Monk 有一个习惯,他弹琴时都会备上烈酒一杯,于是弹琴就变成了有了打醉拳的意味在其中。何时出招没能说个准,但就都击在要点上。到了演奏的中尾部,一众铜管乐手 Ray Copeland (trumpet)、Gigi Gryce (alto sax)、Coleman Hawkins 及 John Coltrane (tenor sax)跟着合奏的时候,这时候录音室里的气氛紧张到了极点(至少我是这样想的),大家交换了一个眼色,心中暗付:一起陪 Monk 玩玩吧。于是大家的眼光紧盯着坐在钢琴后,双目半闭半和的那个天才,小心奕奕地吹下去,生怕惊醒了Monk,直到最后一个音。此时残音环绕,大家却仍然维持着原来的姿势,乐器未敢搁下。


这时,Monk 微微张目,拿起他的那半截香烟,呼噜呼噜的抽了起来。。。


这样的一种令你昏昏欲睡的音乐有什么不好?